省内高校之间不得挖抢人才

2021-07-30 13:08:来源:羊城晚报 原文链接:点击获取

原标题:省内高校之间不得挖抢人才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报道:近日,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出了8个方面共计20点要求。

2025年本科高校博士学位教师达48%

《意见》指出,到2025年,广东高校教师学历学位水平进一步提升,本科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48%,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65%。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造就一批名家名师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意见》提出,要强化师德考评落实,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将高校教师师德修养养成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必要内容。利用相关平台开展广东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严格执行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进入教育行业从业限制制度。

《意见》强调,高校要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工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鼓励高校聘用具有其他学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支持高校赴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同时,在高校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

在教学方面,《意见》指出,要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须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的最低课时要求。此外,还要落实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和规范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把出国(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专利数量和对论文的索引、收录、引用等指标要求作为限制性条件。

为人才开展研究留出足够的试错空间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教师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要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要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承担课程命题监考任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不得将SCI、SSCI、A&H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绩效工资简单挂钩。

《意见》明确,要优化人才引育体系。鼓励支持高校设立文科资深教授制度。规范引才,坚持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杜绝省内高校之间挖抢人才;不鼓励、不支持从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挖抢人才,不鼓励、不支持珠三角地区高校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校挖抢人才。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环境,为人才开展研究留出足够的探索时间和试错空间。建立让高校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的保障机制,坚决杜绝无谓的迎来送往活动、不必要的评审评价活动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种种活动对高校教师的干扰,让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学、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

对于青年教师,《意见》提出,地方和高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同时,通过发展租赁住房、盘活挖掘校内存量资源、建设周转房、发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鼓励高校与社会力量、政府合作举办幼儿园和中小学,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