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7月1日起,严打证书挂靠!

2021-07-09 09:06:来源:祥顺财税俱乐部 原文链接:点击获取

7月开始,多地开展注会挂靠整治工作,证书挂靠再次进入大众视野。之前发财喵就发过相关的文章,很多人来留言问价图片,所以说证书挂靠会不会有风险?挂靠会不会被查到?看完今天的这篇内容,你会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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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注协发文

严查注册会计师挂名

近日,各省注协先后发布严查注册会计师挂名通知,未来几个月内,全面严查CPA挂靠行为。



  • 湖南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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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书挂靠?

证书挂靠,是指个人将自己的资质证书挂靠到企业名下的行为;若挂靠人为企业员工,则企业名正言顺地运用证书;若不是,挂靠人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

证书挂靠,在很多需要资格类证书的行业中经常发生,特别是含金量高、考试难度高的证书。

目前,注册会计师证书挂靠主要有三种形式:



  • 注册会计师仅将资质给某事务所使用,自己不亲自执业;



  • 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是一种合作或“分成”关系,自己也在外面私下承接业务,仅将报告拿回事务所盖章。



  • 注册会计师挂靠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年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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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拿证书“挂靠”

分享个案例给大家: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单鸿丽等5名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

黑会协字[2017]2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哈松检侦监建〔2017〕2号),检察建议书反映,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XXX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时发现:

注册会计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将注册会计师证交由XXX,由XXX(非注册会计师)成立了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法人是单鸿丽,但这五人均不在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而是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交由XXX从事具体业务使用,并且对XXX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从不过问。

XXX每年分别给以上五人8000-15000元的所谓“挂证费”。

由于五人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XXX以他们的名义为某些企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决定给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等五人注销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接下来,再看看“挂靠”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25号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现实中,当你把证书挂靠出去,你就得对结果负责,即便你并没有参与相关业务。出钱用你证书的人,以你的名义在审计报告进行签字授权,一旦出事,签字的CPA(也就是挂靠证书的人)是首当其冲要承担责任。而且,你没办法证明自己的执业轨迹,当地注协很有可能注销掉并收回你的证书。

如果你还是抱着只要不被发现,还是能稳赚一笔钱的态度。那么,我要告诉你,大数据时代,你想瞒是瞒不住的。

据报道,如今官方整治挂靠的主要手段就是借助社保信息比对,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那基本没事;两者不一致,判定你有“挂证”的可能性,然后继续深入调查。

对证书挂靠你怎么看?赶紧在下方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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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